國稅局中壢稽徵所實習
時間:108/2/18-108/3/15
有意申請者,請親自電洽中壢稽徵所廖小姐報名及確認實習時間,最晚於108年2月14日前回覆。
以實習期間較長者為優先錄取,每週皆需工作五天,額滿為止。
【報名連絡人】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
服務管理股 廖孟凡
電話 03-2805123分機511
【實施方式】
(1)指派承辦人擔任實習輔導老師負責指導,實習學生應遵守課稅資料相關保密之規定
(2)適時指導並解說各項稽徵業務及本所便民服務措施,並隨時注意輔導學生實習狀況。
(3)實習期滿發給實習證明書。
(4)實習學生於實習期間由本所替學生加保團體意外保險和提供中午便當,無給薪。
(5)實習地點: (本所第二辦公室)
(6)實習時間: 108/2/18-108/3/15,最短為1週(5個工作日),以實習期間較長者為優先錄取,依規定上班日早上8點至下午5點(中午休息1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