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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企業實習學分申請及尊重契約精神與職場倫理道德

重要企業實習學分申請及尊重契約精神與職場倫理道德

 

「元智大學學則」規定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廿五學分,

前述修習學分下限經系主任同意減修者不在此限,違者應令休學

 

依「元智大學管理學院學生校外企業實習辦法」,學生在同一實習機構實習期滿

並繳交相關報告及考核成績及格者,即可取得本院選修課程「企業實習」學分。

 

請同學勿以身試法尊重契約精神及職場倫理與道德避免期中被「勒令休學」及影響你的學業總成績

 

近來有部份自提企業實習同學,想利用「企業實習」學分,辦理減修來規避上述最低修業學分規定卻不依實習契約規定完成實習

 

如同學不知自制,抱著賺四學分又免受學校最低修業九學分約束又不用來學校上課也不依約好好實習的僥倖心態

 

未來管理學院不排除暫停「自提企業實習」申請企業實習學分機制

 

 

管理學院為讓同學有更多元及符合同學職涯志趣的選擇,因此開放同學可「自提企業實習」,來申請企業實習學分

 

在此提醒同學,300小時實習時數規定,是能申請企業實習學分的最低門檻

 並非達300小時就可以實際實習期間需依學校修業規定及企業與學校所簽訂之合約為準

 

自提企業實習」,暑假實習期間為二個月每週5每天8小時計

 在學期間實習期間為一整學期(不能期中中止實習)

 

在學實習包含如

 暑假+上學期整學期上學期(依行事曆9~1月實習)

 寒假+下學期整學期下學期依行事曆2~6),

 每週實習天數依公司規定5天或至少3

 

我們鼓勵同學於畢業前到職場認識未來工作環境與有意從事的行業提早認識職場倫理與正確職業態度。

也相信大部份的同學都是很認真的在自己的工作岡位學習

但仍有少部份自提企業實習同學,順利申請學分及減修後立即想中止實習或是對於相關報告及要求不再理會

此舉不只個人在企業間留下個人污名對公司與學校造成嚴重傷害

 

避免透過熟識親朋好友企業協助與學校簽約實際上並未確實進行實習如有發現也將影響企業在學校的觀感

 未來學校也會與企業不再簽訂任何實習合約或不再受理自提企業實習」申請影響後面真的想實習的學弟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