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企業實習學分申請及尊重契約精神與職場倫理道德
依「元智大學學則」規定,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廿五學分,
但前述修習學分下限經系主任同意減修者不在此限,違者應令休學。
依「元智大學管理學院學生校外企業實習辦法」,學生在同一實習機構實習期滿,
並繳交相關報告及考核成績及格者,即可取得本院選修課程「企業實習」學分。
請同學勿以身試法,尊重契約精神及職場倫理與道德,避免期中被「勒令休學」及影響你的學業總成績。
近來有部份「自提企業實習」同學,想利用「企業實習」學分,辦理減修,來規避上述最低修業學分規定,卻不依實習契約規定完成實習。
如同學不知自制,抱著賺四學分又免受學校最低修業九學分約束,又不用來學校上課,也不依約好好實習的僥倖心態。
未來管理學院不排除暫停「自提企業實習」申請企業實習學分機制。
管理學院為讓同學有更多元及符合同學職涯志趣的選擇,因此開放同學可「自提企業實習」,來申請企業實習學分。
在此提醒同學,300小時實習時數規定,是能申請企業實習學分的最低門檻,
並非達300小時就可以,實際實習期間需依學校修業規定及企業與學校所簽訂之合約為準。
「自提企業實習」,暑假實習期間為二個月,每週5天,每天8小時計。
在學期間實習期間為一整學期(不能期中中止實習),
在學實習包含如:
暑假+上學期整學期;上學期(依行事曆9月~1月實習);
寒假+下學期整學期;下學期(依行事曆2月~6月),
每週實習天數,依公司規定5天或至少3天。
我們鼓勵同學於畢業前到職場認識未來工作環境與有意從事的行業,提早認識職場倫理與正確職業態度。
也相信大部份的同學都是很認真的在自己的工作岡位學習。
但仍有少部份「自提企業實習」同學,順利申請學分及減修後,立即想中止實習,或是對於相關報告及要求不再理會,
此舉不只個人在企業間留下個人污名,並對公司與學校造成嚴重傷害。
也請避免透過熟識親朋好友企業協助與學校簽約,實際上並未確實進行實習,如有發現也將影響企業在學校的觀感,
未來學校也會與企業不再簽訂任何實習合約,或不再受理「自提企業實習」申請,影響後面真的想實習的學弟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