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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抵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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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抵免辦法

元智大學管理學院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BA學分抵免審核原則

107.05.03一O七學年度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班務行政會議通過
112.06.09一一一學年度第10次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班務會議修正通過
113.05.08一一一學年度第7次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班務會議修正通過

1. 為辦理管理學院管理碩士在職專班(以下簡稱EMBA)研究生抵免學分事宜,特依「元智大學學分抵免辦法」訂定本審核原則。

2. 學分抵免限已具備報考碩士資格時所取得的學分證明,且限入學前十年內學分,修業分數為80分以上者,得申請抵免。

3. 學分抵免限入學第一學期完成,依據學校行事曆公告時程逕行線上申請。
申請時須上傳學分證書與課綱,經本班相關授課或專長領域教師審核,且經班主任核准、教務處彙辦,辦公室於收到學分證書正本與確認線上程序完成後予以抵免。
申請者可至個人Portal確認抵免結果。

4. 學分抵免於本校管理學院管理碩士在職專班學分班修習學分,凡課名、學分數相同,通過線上核定者均予以抵免,惟抵免學分以不超過畢業最低學分數1/2為上限。

5. 非於本校管理學院管理碩士在職專班學分班修習同學分數之課程者:
(1) 課名名稱、內容相同者。
(2) 課名不同、內容相同者。
(3) 課名不同、內容不同而性質相同者。
經相關授課或專長領域教師審核,其專業相符、課程之相似程度應達2/3以上,通過線上核定者得予以抵免。
抵免學分以不超過畢業最低學分數1/3為上限。

6. 網路學分班課程可申請抵免一科;其他課程抵免或學分數認定有爭議者,均送交相關授課或專長領域教師審核,教師與班主任核可後另送至班務會議備查。

7. 必修科目以抵免二門為限,必修課程「策略管理」不得申請抵免。

8. 入學時抵免學分超過1/3以上者,方得申請一年半畢業。

9. 本審核原則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元智大學學分抵免辦法」及有關規章辦理。

10. 本原則送本班班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學分課程請參考:https://www.cm.yzu.edu.tw/emba/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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