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智大學管理學院EMBA旁聽課程作業規定
110年1月27日(109-11)EMBA行政會議通過
113年2月27日(112-15)EMBA行政會議通過
一、為協助元智大學管理碩士在職專班(以下簡稱EMBA)學生運用本校EMBA課程持續學習,在不影響課程教學品質、在校學生學習權益及教室容納量許可範圍,本專班開設之課程接受校友旁聽申請。
二、申請旁聽者之資格:
(1) 本校EMBA畢業校友。
三、旁聽者應於每學期第三階段加退選結束後一週內向EMBA辦公室提交申請書(如附件),並經開課教師、EMBA辦公室同意核定,始得生效。
四、每門課程校友旁聽人數上限為5人;超過人數需要抽籤辦理。
五、每學期校友旁聽課程上限為2門。
六、旁聽者須遵守本校各項規定及開課教師所訂之規範,並全程參加旁聽課程之各項評量、分組討論等課程要求。遇有無法出席課程之情況,請依規定完成請假手續。無故缺席達三次以上將取消旁聽資格。如多次違反規定,並經開課教師及EMBA辦公室認定,EMBA辦公室得取消終身旁聽資格。
七、旁聽者之上課成績及到課紀錄均不登載於Portal課程系統,亦不發給任何修課證明。
八、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13-2學期校友旁聽申請日期:114年2月17日-114年3月1日
上課日期:114/2/17-114/6/21
期中考週:114/4/7-114/4/12
期末考週:114/6/2-114/6/17
上課日期及考試時間皆依照學校公告及授課老師公告為準。